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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棚改资金分配图解
日期:2019-4-27 17:45:42 浏览:34226 作者:中社经略信息技术研究院

中社经略 研究院

2019年全国棚改资金分配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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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财政部发布4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19〕14号),就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有关事宜做出安排。

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城镇棚户区计划改造套数285.29万套,计划发放租赁补贴户数130.45万户,共分配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99.82亿元,其中提前下达299.31亿元,本次下达400.51亿元。

分区域来看,中西部地区获得的棚改资金较多,应分配金额分别为274.43亿元和289.70亿元;东部地区的金额为135.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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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号文还显示,国务院对2018年棚户区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湖南省长沙市、江西省上饶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潍坊市、浙江省温州市、安徽省阜阳市、四川省南充市、河南省三门峡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陕西省延安市)予以表扬激励的要求。从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来看,每个省份都获得了2000万元的激励支持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财政部首次公布全国各省市的财政困难系数。

此前,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2016年4月15日 财预〔2016〕63号》,对财政困难系数的计算方法做了阐释,“均衡性转移支付系数按照均衡性转移支付总额、各地区标准财政收支差额以及各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但并未公布相应的困难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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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困难系数最低的为北京市20,青岛、上海、宁波、厦门四地的财政困难系数均在30以下;而财政困难系数最高的是青海省,系数高达90,宁夏、西藏、甘肃三地的财政困难系数均高于80。

由于城投公司偿债能力很大程度上倚赖当地政府的财政实力,该财政困难系数指标可作为投资者购买城投债时的参考依据。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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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建设与投融资发展研究中心

 

中投融研〔20193

关于举办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与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及违章建筑认定处理与政府购买公租房管理服务高级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实施 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的总体部署,2018年在棚户区改造领域试点开展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工作,探索建立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国办发〔2018117号)强调对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

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更好地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随着棚改新政的实施,探索新的土地开发和融资模式、了解棚户区改造及征地拆迁的最新形势成为各有关部门关注的焦点。为了帮助政府有关部门系统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棚改融资模式、房屋征拆、土地开发和住房保障等内容,更好的推进棚改工作。我单位特举办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与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及违章建筑认定处理与政府购买公租房管理服务高级研讨会。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本地区及本单位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中国城市建设与投融资发展研究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

一、研讨内容

(一)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实务操作与融资模式

1、“十三五”期间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2019 年的目标任务

2、《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解读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 号对棚户区改造支持解读

4、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与案例分析

5、新政下棚户区改造的模式选择与合规性分析

6、棚改专项债的发行要点分析及风险提示

7、棚改 PPP 模式交易结构设计及资源补偿模式的应用

8、棚改商业化运作的业务模式及难点、要点分析

9、如何操作自求平衡的棚改项目

10、棚改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理解及操作难点分析

 11、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与安置方式,棚户区改造的财政、税费、信贷、土地等政策优惠

12、棚户区改造申请中央补助资金的渠道和方式

13、如何实现国务院关于提高货币补偿比例的要求

14、棚改服务协议的签署、履行以及违约处置

15、国开行、农发行贷款的顺畅使用技巧

(二)房屋征收、补偿、处理实务操作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实施中遇到的难点讲解

2、征收工作中的公共利益、风险评估、违法建筑的界定与方法

3、房屋征收、拆迁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及改革走向

4、插花地征收拆迁的程序及补偿政策

5、房屋征收决定的程序(流程)解析与征收范围确定后的行为限制程序

6、房屋征收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

7D 级危房认定方法在房屋征收拆迁中的应用

8、房屋依法征收的强制方法

 9、快速解决征收拆迁遗留户的典型案例

(三)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作的难点及要点

 1、《土地管理法》(修订)以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起草制定对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影响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与运用

3、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改革方向和改革重点

4、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审批权限、补偿标准、补偿类型

5、村民自治行为下的房屋拆迁

6、结合案例,阐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操作实施

7、集体土地征地程序:“两方案两公告一审批一实施”

 8、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与执行

(四)城乡规划执法与违法建设的认定及处理实务操作

 1、城乡规划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用

2、《城乡规划法》设定的法律责任

3、规范城乡规划行政裁量权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应遵循原则

4、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的处理

5、违法建设的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法律依据

6、违法建设处理中的暴力抗法问题应对机制

7、违法建设处理程序及文书制作

(五)《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方案》分析解读

1、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方案总体要求

2、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方案试点主要内容

3、试点方案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机构改革的衔接

4、试点方案完善的购买机制

二、参会对象

各地政府、法制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委、办)及城建监察大队(城管大队)、房地产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棚改指挥部、棚改办、城中村改造办、征收办(拆迁办)、土地储备机构、城投公司相关人员;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等单位的相关人员。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19  5  23 日—5  28   (23日报到) 西

第二期:2019  5  30 日—6 04   (30日报到) 

第三期:2019  6  13 日—6  18   (13日报到) 

第四期:2019  6  20 日—6  25   (20日报到) 

第五期:2019  6  27 日—7  02    (27 日报到) 呼伦贝尔

第六期:2019  7  11 日—7  16    (11日报到) 

 四、会议费用

 3200 /(含培训、场地、专家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统一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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