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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要求各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六个不得”,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日期:2021-11-12 10:45:03 浏览:3111 作者:中社经略信息技术研究院

供应链金融是指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快速响应产业链上企业的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226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供应链金融规范和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赣金字〔2021〕140号。

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要准确把握供应链金融的内涵,严格遵守以下“六个不得”的要求,切实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

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不得以各种供应链金融产品规避国家宏观调控要求;

各类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等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应严格遵守业务范围,加强对业务合规性和风险的管理,不得无牌或超出牌照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金融业务;

各类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公司不得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封闭循环和限定融资服务方,不得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向中小微企业收取质价不符的服务费用;

核心企业要强化支付纪律,不得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挤占中小微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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